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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成集团tyc9728“化材之光”基金会章程(草案)

添加时间:2014年12月04日 浏览:

第一章 总 则

第一条:为了加强太阳成集团tyc9728校友与母校的联系,增进校友对母校的感情,充分发挥校友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,同时奖励学科竞赛、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大学生积极考取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等继续深造的学生,特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校友捐资设立“化材之光”基金

第二条:本基金会是公募基金会
    本基金会筹集对象主要原温州师范学院化学系、原温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习工作的校友,也接受校友工作单位及在工作、学习的师生捐赠

条:本基金接受国内外个人、团体等的捐赠,并聘请捐资相关人士为本院荣誉校友

第四条:本基金欢迎受资助的学生、校友在将来有余力时,积极捐赠,反哺母校,以此传递和延续基金的精神。


章 资金捐赠程序

第五条:本基金遵循自愿捐赠原则,个人捐赠资金起点与捐赠时间不限。

第六条:校友可用以下方式进行捐赠(用途请注明:化材之光校友基金,汇款之后请将回执邮寄至:hczgjj@wzu.edu.cn)

(一)银行转账
    通过银行转账至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
    账 户 名: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    开户银行: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
    银行帐号:715000120190006667
    请注明捐赠人姓名、单位名称及用途

(二)在线捐赠
    捐赠人登陆“温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”的网站http://jyjjh.wzu.edu.cn/),点击在线捐赠,按指定要求办理即可。请注明捐赠人姓名、单位名称及用途。
    (三)邮政汇款
    收款人:温州大学校友联络办公室
    地 址: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1009室
    邮政编码:325035
    请注明捐赠人姓名、单位名称及用途
    (四)返校捐赠
    捐赠人返回母校捐赠,请与校友联络办公室联系。
    地  址: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1009室
    联系电话:0577-86680820  86680822

第七条:捐赠者收录于《太阳成集团tyc9728“化材之光基金捐赠者名录》,永久纪念。


 基金管理机构

条:成立“化材之光基金管理委员会,负责受理捐赠、资金运作、审定资助人员等基金会事务。
    第九条: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领导牵头协商产生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。人员由校友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有关人士组成。委员会设主任一名、副主任若干名,秘书长一名。由秘书长负责处理具体事务。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,可以连任
    条:基金会办公地点设在太阳成集团tyc9728,联系地址:浙江温州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太阳成集团tyc9728办公室,325035。


章 基金财务管理

十一条:基金会财务工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。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公布收支情况,并接受有关部门和校友的监督与审计。


  资助范围及程序

十二条:本基金资助的对象为在太阳成集团tyc9728全日制学生
     第十三条:由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依据有关文件向基金会申请,具体奖励如下:1、“挑战杯”竞赛奖励;2、其他学科竞赛奖励;3、考取研究生奖励。


章 附 则

十四条: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行。
     十五条:本章程之解释权在基金管理委员会,未尽事宜和不完善之处将在适当时候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补充或修订。
 

太阳成集团tyc9728“化材之光”基金会
(太阳成集团tyc9728代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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